三、产品品质判定及维修
按客户样品或工艺文件制作,加工电子产品均认同并执行以ipc-610d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 以gb/t 2828.1-2012抽检标准作为产品的抽样验收标准。
1.若因器件不良或设计不周造成的品质问题由客户负责,加工方据工作量酌情收取返工费用;
2.若因加工方加工造成的焊接品质问题经双方确认一致后由加工方免费维修处理;因客户提供的材料不良、设计不良及其导致后续制程中造成的问题,本司不提供免费维修。
3.在没有经电性能测试的产品质保期为3个月,且如果客户测试不良分析判定为具体焊点制程焊接问题的,由加工方确认并提供免费补焊维修,但因涉及行业特性及专有电性能分析,加工方不免费承担客户电性能测试不良品的分析、维修和材料申补。